【政策问答】结算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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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8-15

(一)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记账结算。在办理住院时,请将“医疗证”交入院处(转诊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出院时,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规定的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医院记账结算期限为出院后的3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跨学年度住院的连续参保人员,住院时间超过3个月或住院费用达到规定标准,应按学年度分别结算。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重残人员,先在医院记账结算城乡居民医保部分费用,然后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互助基金部分费用。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等专科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专科门诊医疗费用采用零星报销制,即由患者先自费结账,然后在就诊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



 

(三)新生儿时期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新生儿患病住院后,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在定点医院设立的新生儿病房或儿科病房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新生儿须先办妥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保手续,然后按以下情况结算:

   1.如出院前已办妥城乡居民医保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手续的,可凭医疗证(转诊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转诊单),在医院记账结算(部分人员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传递延迟,可能隔月才能记账结算)。

    2.未在医院记账结算的,于出院后的3个月内,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零星报销。



 

(四)办理零星报销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按以下不同的费用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

    ⑵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下称电子票据)打印件;

    ⑷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⑸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⑹《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⑺办理人身份证。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⑶《就医记录册》和病史页复印件,检查、化验等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病史医嘱、医疗费收据、药品明细(或检查、化验报告)三者间须一致,缺一不可;

    ⑷《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⑸办理人身份证。

    3.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如参保凭证遗失,须提供身份证明);

    ⑵入院当天的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外省市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定点医疗关系转移凭证(定点医疗关系转移至外省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⑹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如有电子证照的,可出示电子证照作为审核的原件。



 

(五)医疗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医疗证遗失,需办理补证手续。参保者可凭身份证明,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办理补证手续,并按规定交纳补证费10元(参保时享受个人缴费政府资助人员可免交补证费)。补证后继续享受基金待遇。材料齐全的,补证手续可当场办结。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在哪里?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虹口区玉田路222号一楼

电话:65451463

 

(七)有哪些途径可以咨询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答:可以登录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j.sh.gov.cn/)查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或1234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