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干细胞移植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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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8-17

一、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患者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以及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非本市户籍对象;

(二)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患者在本市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施行移植手术

后;

(四)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要求的适应症:急性白血病第一、第二次缓解期,其中AML-M3为第二次缓解期以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期);非髓性淋巴瘤(III期、IV期);多发性骨髓瘤(II期、III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认定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保支付的各项适应症。

二、救助标准

(一)施行非血缘(骨髓、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6万元;

(二)施行半相合血缘(骨髓、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4万元;

(三)施行全相合血缘(骨髓、外周血)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