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
具有虹口区户籍、虹口区学籍的困难未成年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
(一)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二)低保家庭、大病重病致贫家庭学生;
(三)遭受灾害、遭受重大变故学生;
(四)监护缺失或失当致困学生;
(五)服刑劳教人员和社会回归人员关爱对象子女学生;
(六)由虹口区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认定需要资助的其他困难类别。
二、救助标准
计划奖助金额15万元。具体根据各子项目标准执行。
三、工作流程